各学院、各单位及各部门:
根据《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2019年度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菏社科规划〔2019〕4 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度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课题组负责人应按照《立项申请书》的设计和承诺,尽快组织课题组成员,抓紧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杜绝粗制滥造,消极应付。
二、2019年度课题必须两年内完成结项。拟于2020年10月份和2021年10月份两次组织结项。2020年申请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应于2020年10月1日前应提供不少于6000字的主题报告2份和相关材料(A3纸打印,骑马钉),并做好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20%,附查重报告)。
三、课题结项需在对应专业有正式刊号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专著,或获得市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得随意变更课题题目。提交结项申请时需填写结项表2份。以市社科规划课题之名在刊物上发表的,需在刊物上注明“2019年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字样。
四、主题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在上报纸质版的同时用优盘拷贝报送,文件以课题编号加第一作者姓名命名。2018年度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延迟结项的,必须按此标准要求于2020年组织结项,否则课题取消立项。
五、2019年度课题2021年不结项的,取消其立项资格,课题组人员五年内不得再申报菏泽市社科规划课题。
六、课题资助经费的拨付和使用,依据《菏泽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和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以结项名单为准。
科研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