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由于疫情的发生,致使部分科研项目研究进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省主要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科研任务。为全面了解我省高校在研科研项目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各高校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重点是应于 2020 年底前结题验收的项目和往年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认真梳理情况。各高校应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分析未结题验收项目的具体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尽快结题验收。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省教育厅项目(包括自筹经费项目),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控,抓紧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任务,确保项目按期结题验收。
(三)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处将建立健全项目结题验收的长效监督机制,对未按期结题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将予以通报。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织不力、结题验收通过率偏低的高校,将视情况减少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青创团队等计划的申报限额,直至暂停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综合办公楼505室)。
菏泽学院科研处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