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和“231”特色产业体系建设,激发创新活力,鼓励发明创造,根据《菏泽市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启动2020 年度菏泽市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专利奖设“市专利技术奖”和“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两个奖类,其中“市专利技术奖”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二、参评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市专利技术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个人须是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户籍地或常住地是菏泽市的居民。
2.申报专利应已获授权,并在授奖年度内维持权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应当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价值高、创新性强,或者在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对推动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较大作用。
4.申报专利须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不再申报。
(二)申报“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户籍地或常住地为菏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3.所发明的专利技术已经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应当是有效专利的发明人,且无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5.评奖年度前三年内曾获“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不再申报。
(三)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报市专利奖时所有专利权人要出具《知情同意书》(附件5),并协商指定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三、评审原则
专利奖评审注重专利质量和产业化效益,尤其是在推进我市“产业提升”工程中发挥重大作用或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较好促进作用的专利技术,侧重企事业单位和生产一线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秉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专利技术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菏泽市专利技术奖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或高校等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最近一次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说明(经济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税、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菏泽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附件2);
2.申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报人为发明人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说明(经济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新增出口额等经济指标,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实施单位的公章);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学校推荐专利技术奖不超过3 项,推荐优秀专利发明人不超过2 人。
(二)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 年12 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5668592
邮箱:kyckyk2008@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综合办公楼505室
菏泽学院科研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