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有关通知,现将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一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古委会的直接资助项目。已获得其他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高校古委会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于6月28日前填写《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发送至文科处邮箱:kyckyk2008@163.com,文科处将于6月30日前反馈修改意见。通过审核后,申报人请于6月30日上午8:00-12:00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至科研处学校办公楼505室,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还须提供一份样稿,篇幅在一张A4纸之内。
联系人:刘学,魏广森
联系电话:5668592,155 5207 1066,150 2056 9988
科研处
202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