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充分调动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动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不断繁荣和发展,依据《菏泽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修订)》(菏院政字[2012]129号),现将我校2019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教师或科研人员署名首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通过地市级以上科研管理部门正式鉴定或验收的课题等。其中按系列成果申报的,须以2018年取得的成果为主,2018年之前取得的成果为辅,要求每项成果均未申报过学校科研成果奖。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申报要求、时间
申报者须填写《菏泽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一式二份,与成果原件、成果复印件、证明材料等一并报所在单位(请将个人申报材料统一用档案袋存放,档案袋封皮粘贴材料清单,见附件4),经所在单位初评后,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签字盖章后的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019年10月25日17:00前报送科研处505室。
三、申报限额
各教学单位分别限报3项,其余各单位限报1项。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及时将参评材料报送科研处 。
自然科学类:刘学,5668592。
人文社会科学类:魏广森,5668592。
电子邮箱:kyckyk2008@163.com。
科研处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1. 菏泽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
2. 菏泽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
3. 单位申报汇总表
4. 材料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