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明确项目承担者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规范、有序做好鉴定结项工作,根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要求,我处编制《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程序》,请项目负责人参照施行。
一、结项材料提交时间: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只在每年的3月、11月受理两次结项申请。学校定于每年的3月5日-10日、11月5-10日,统一受理省重点课题的鉴定结项手续(如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结题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课题结项鉴定要求:
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
三、课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资料;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三份,电子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四、发放证书:
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于每年的4月、12月,对提交的项目鉴定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于30日内发放签署意见的《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广森
联系电话:5668592,150 2056 9988
电子邮箱:kyckyk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