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为做好2021年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负责管理的,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山东省教育教学课题。
二、结题材料要求
(一)成果内容
1.课题研究的主件。即课题研究总报告,要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课题研究的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等字样。
3.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即课题开题、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等过程管理材料,要规范、严谨、科学。其中,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装订格式及相关材料下载
1.结题材料统一左侧装订,并严格按照“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详见附件2)顺序装订。其中,《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附件5)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中。
2.结题材料中的《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变更申请审批表》等文本格式分别见附件3-6。
3.结题相关材料见附件。
三、结题鉴定方式与步骤
(一)结题鉴定方式
1.课题成果鉴定方式包括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和免予鉴定,课题组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成果鉴定。
2.鉴定专家的研究领域需要与课题研究领域密切相关,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5人,以5-7人为宜,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2人。附件中的所有专家签字需本人真实签名,不能代签。
3.通讯鉴定的每位鉴定专家均需填写“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通讯鉴定)”(专家个人);会议鉴定通过现场审阅、当面陈述、提问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最终形成汇总意见填写在“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会议鉴定)”(专家组集体)(见附件5)。
4.免予鉴定。
课题最终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
(1)获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2)重点课题在CSSCI期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召开不少于1次的省级及以上范围的成果推介会,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所有发表论文内容必须与课题内容高度相关)或召开不少于1次的市级及以上范围的成果推介会;或者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大众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1500字以上);或者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证明课题研究已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其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教育决策部门采用或主要领导批示。
申请免予同行专家鉴定的课题,填写《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的同时,提供研究报告和免于鉴定理由,并随寄相关证明材料。
(二)结题步骤
学校统一将完整的结题材料提交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复核验收。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1.第一次验收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重新申请鉴定;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终止结题。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终止结题。
2.结题材料验收未通过且研究期限已超期的课题,将不再结题,予以撤项。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二份)、加盖课题负责人单位公章的结题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报送学校科研处。
2.所有结题材料的电子版(每个课题的研究总报告单独一个文档,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kyckyk2008@163.com(邮件主题:教育教学课题结题+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
3.根据研究计划已经到结题时间,课题研究尚未完成,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申请,不再受理结题事项。已经提交延期申请并且到期不予结题的,将予以撤项。
(二)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2.电子版请于2021年11月25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3.请各课题负责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课题结题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5668592;
地址:综合办公楼505室。
附件1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2 课题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3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附件4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
附件5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审批书
附件6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附件7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撤项统计表
附件8 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9 研究总报告要求
科研处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