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20〕15号)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在全校1000多教职工范围内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规的学习活动,并依照法规制订修订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各二级学院组织学习方式有线上自主学习和会议集中学习两种。通过学习,教师们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巩固,依法办事意识得到了提高,对加强实验室工作、强化学术委员会作用和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