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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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新建菏泽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019年08月21日 15:57  点击:[]

关于申报2019年新建菏泽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增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组织技术创新源头动力,助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经研究,市科技局拟新建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指南

2019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绿色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高效农业产业的重点研究领域,已批建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领域不再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开放运行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建设依托单位综合科技实力较强,在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研发投入较大,注重科技成果转化;

(二)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菏泽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有能力承担省、市科研项目,拥有本领域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和技术储备;

(三)实验室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一,一般应拥有高层次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四)实验室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用房集中,面积应在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一般应在300万元以上,农业领域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实验室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完善,在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和对外开放交流等方面能力突出。

(六)建设依托单位重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能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费用。

三、有关要求

1、建设依托单位认真编制《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按照申请书、计划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不加封皮)。

2、请于2019916日前一式6份报综合办公楼505室,同时电子版发kyckyk2008@163.com

联系人:杨宏宇    联系电话:5668592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加强指导,严格审核,严禁申报材料和数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关于印发《菏泽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

《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格式

科研处

201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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