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校):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规范和加强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建设,根据《菏泽学院章程》和《菏泽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各学院(分校)应制定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各学院(分校)要高度重视,参照《菏泽学院****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的模板(见附件2),结合学院(分校)实际,于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工作,并经学院(分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各学院(分校)应根据通过后的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及时组建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为畅通学校、学院(分校)两级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各学院(分校)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委员。
请各学院(分校)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和委员会组成登记表(见附件3)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楼505室)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yckyk2008@163.com。
联系人: 刘学
联系电话:5668592 5525698
附件:1.菏泽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2.菏泽学院****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章程(模板);
3.学院(分校)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
菏泽学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