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菏泽学院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我校科研创新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推进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根据《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12〕128号),现启动菏泽学院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自选课题。
结合学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瞄准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自主命题。优先支持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及学校重点发展领域的应用型项目。
2、专项课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
2)扶贫专项。结合我校对口认领的重点扶持乡镇(巨野县麒麟镇、柳林镇)的实际,鼓励开展对策、科技服务等方面的扶贫研究。
3、博士基金。
申报对象为2016-2017年获得博士学位但未申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教师。
4、培育项目。
指申报2016年度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未获立项但专家意见中有一个以上的A或两个以上的B,学校对首次申报的项目予以培育,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参照《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由所在单位推荐,具体推荐限额见附件1。
3、在研各级纵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课题。
4、立项的一般项目中,应用性研究项目的比例不低于60%。
5、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单位40岁以下教师主持申报项目比例不低于50%。
三、申报办法
请有关单位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kyckyk2008@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宏宇
联系电话:5668592
联系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综合楼505室)
附件: 1. 菏泽学院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推荐限额。
2. 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 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人文社科计划项目申请书。
4. 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