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科研机构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菏院政字〔2012〕12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十二五”第一批科研机构进行期满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科研机构项目责任人将研究机构批准建立以来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并填写《菏泽学院科研机构期满验收表》(表格请从科研管理群(181769597)科研处网页文件下载处下载( http://kyc.hezeu.edu.cn/)。
2、材料报送要求:《菏泽学院科研机构期满验收表》一式2份,请A4双面打印;相关验收材料成果复印件按表格填报顺序装订一册。
3、报送时间:2017年6月15日报送科研处重点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5),电子版发送kyckwg@163.com。
请依托单位按照有关科研管理文件规定,做好科研机构的自我检查和验收工作,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学校将在审查所提交材料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附件: 《菏泽学院科研机构期满验收表》
《菏泽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菏院政字〔2012〕125号)
《期满验收科研机构一览表》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康卫国
联系电话:5668592
科研处
201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