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软科学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服务,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现将2017年度“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法律、管理、环保等领域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须正式出版、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经市级以上部门立项并完成结题,字数在3000字以上,均可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书面材料分为A、B两套,A套包括成果申报书(A)1份,研究成果和支持材料(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应用证明及其它必要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B套包括成果申报书(B)、研究成果和支持材料各1份,需注意有关内容必须自行妥当处理,以确保B套材料不包含成果完成人、完成单位信息;两套材料按照以上顺序分别酌情装订,A4纸规格,竖装。申报书(A)须由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签章。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A)、(B),研究成果(Word或WPS格式,非PDF或扫描件,篇幅较长的需同时提交5000字以内成果简介),成果第一完成人100字以内个人简介及其近期照片。
各成果完成单位将书面材料及分类汇总表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由学校统一推荐。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