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度、2016年度获准立项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负责人项目填写中期检查表,2017年4月10日报送至科研处505室。电子版发送至kyckyk2008@163.com.
联系电话:5668592
科研处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菏泽学院在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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