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量,切实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7年3月8日前,各有关院系所属的在岗教授、学科带头人、硕士学位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原则上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有主持且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除外。
申报资格特别提醒:根据《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上两年(注:本次指2015年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未按要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2017年凡属菏泽学院限项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2017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申请青年科学基金,未按要求申请的教师,2017年凡属菏泽学院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
3.请各单位做好基金申报组织、学术指导和形式审查工作,重点如下: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2017年的申报工作,认真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工作;
(2)引导申请人针对2016年申请中专家的反馈意见,完善2017年的申请书;
(3)引导申请人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专家进行充分的学术交流;
(4)原则上于1月14日前、3月3日前分两次组织校内、校外同行专家对我校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校内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由同行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并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5)申请书完成后,每位申请人填写《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各单位自行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科研处协助完成形式审查。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3月9日前完成以下工作:提交在线填写的各类申请书;向科研处统一报送:所有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皆为原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4.加强科学研究、人才工程与学科建设的政策联动,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结果与单位考核、职称评定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二、有关情况说明
1.项目申报时间
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2017年3月11日。
2.提交有关材料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等相关文件,待《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发布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科研处随即制定并发布。
三、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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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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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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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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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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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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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2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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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基金申请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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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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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30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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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专家进行充分的学术交流,各院系请专家进行相关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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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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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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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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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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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http://www.nsfc.gov.cn)发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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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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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调整情况,科研处及时传达到相关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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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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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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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并报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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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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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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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校内专家、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面对面的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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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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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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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放寒假,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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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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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改意见,申请人修改,第二次上报各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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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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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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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组织各单位科研联络员第二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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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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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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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外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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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各单位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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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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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申请书第二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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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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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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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皆为原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2017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一份、承诺函一份(如需要)、各单位严格进行形式审查的说明一份报科研处科技管理科。在线填写的申请书完成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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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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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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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查情况通报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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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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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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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查情况,将及时反馈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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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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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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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申请书,反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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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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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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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整理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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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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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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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上报材料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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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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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5668592
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