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菏泽学院2016年度
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为提升我校科研工作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推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步伐,根据《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12〕128号),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研究领域,启动菏泽学院2016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重点课题:围绕区域经济社会以及学校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实践问题,面向牡丹、地方文化、生物制药、能源化工、教育信息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三年,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3万元。
2.一般课题:结合所属学科专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学术前沿和热点问题,自主命题。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两年,自然科学类项目经费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经费0.8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参照《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菏院政字[2012]128号)。
2.申请者认真填写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申请者须在所学专业或现从事的专业范围内申报项目。申报项目需通过相应专业所在的教学单位推荐。
4. 各教学单位申报数额限4项,其他单位不超过1项。
5.凡已有校级在研课题的主要研究人员一般不得作为主持人再申报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2016年前立项的校博士基金除外)。
6.鼓励青年教师申报,各单位40岁以下教师主持申报项目的比例不低于50%.
7.重点支持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及学校发展的应用型项目。
三、申报办法
请有关单位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二份、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邮箱:kyckyk2008@163.com)于12月5日报送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综合楼505室)
联系电话:5668592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 1.菏泽学院科研基金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人文社科计划项目申请书
3.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申报汇总表
4. 《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12〕128号)
科研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