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决定对逾期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集中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3年(含)以前,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二、结题材料
结题所需材料详见http://kyc.sdpec.edu.cn/main.php?c1=5
三、报送时间
请需结项老师将结题报告书盖好财务处、审计处章后,于2016年10月20日报送至科研处505室。
注:2016年后省教育厅课题采取集中结题方式,每年9-10月份集中结题一次。
科研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