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市为了促进软科学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服务,面向全市软科学研究人员设立的科学技术奖,是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菏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现将2016年度“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法律、管理、环保等领域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和调查报告,须正式出版、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经市级以上部门立项并完成结题,字数在3000字以上,均可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评审过程。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1、书面材料包括成果申报书、研究成果、支持材料(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应用证明及其它必要证明等),按照以上顺序装订,A4纸规格,竖装。书面材料须同时报送两套,至少有一套为完整原始材料。申报书须由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签章。
2、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书、研究成果(篇幅较长的需同时提交5000字以内成果简介)、成果第一完成人100字以内个人简介及其近期照片。
3、因时间紧迫,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推荐。申报的所有材料应审核准确,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材料。
附件:
1、2016年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2、2016年菏泽市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材料袋封皮
菏泽学院科研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