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教科规划办决定组织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院网站(http://www.sdjky.net/)下载。
2.我校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为:
(1) 3月28日,请课题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申报书、活页各一份)报送至科研处预审。
(2) 3月29日-30日,科研处按省教科规划办的限额组织进行校级评审;拟对初审通过的课题提出修改意见。
(3) 3月31日。确定报送省教育规划部门的课题申报人,将最后定稿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再次报送科研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电子邮箱: kyckyk2008@163.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人名称)。
菏泽学院科研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