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确定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要求与企业合作。
4、科研处对项目进行不限额推荐。项目主要承担人每年限申报一项。
二、申报要求
1、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需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登录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2、申报推荐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2月18日将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至科研处505室,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2016年2月22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科研处审核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
联系电话:05305668592
附件:
1、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部分)项目指南
科研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