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对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及其他各级各类基金进行统一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菏泽学院校级基金:
(1)2012年度菏泽学院校级基金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科计划项目、博士基金项目中未结项且未申请延期者;
(2)2011年度申请延期的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超过规定结项日期仍未结项者。(备注:凡未申请延期并未按时结项者、申请延期后未按时结项者,学校将按规定对其项目进行清理。)
(4)其他已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结项条件者。
2.其他按照规定应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
二、结项材料
1.校基金结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写《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项目研究报告1份(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附于研究报告中,与研究报告装订成册),《2015年校基金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1份,纸质版于9月17日交至综合办公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kyckyk2008@163.com。
2012年度菏泽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填写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2份,9月17日交至综合办公楼505室。
2.其他按照规定应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按各项目结项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联系电话:5668592
附件1:菏泽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课题变更(延期)申请表
附件3:2015年校基金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科研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