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发现和培养科普创作人才,繁荣科普创作,促进科普精品不断涌现,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决定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符合《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科普作品奖评奖办法(暂行)》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标准,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二、本次评奖面向社会,作品为2012年1月1日以后完成和发表的科普图书和动画作品。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包括原创作品、编选作品、翻译作品、编译作品、美术画册和摄影图册等。在国内媒体上公开播映过的科普影视动画作品,包括纪录片、教育片、剧情片、动漫片、科普公益片、译制片等。
三、多人合作的系列作品,如果涉及学科较多,完成时间不一,由主创出具同意证明,单作品可以申报参评;同一作者同一名称的系列作品,只能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作品完成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
四、本次评选不收取费用;对获奖作品的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
五、请申报者于2015年7月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成果原件1份报送科研处505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科研处邮箱(kyckyk2008@163.com)。
科研处
2015年6月24日
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办法(暂行).doc
山东省科普创作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