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
1、建设期内的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及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2、建设期内的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以及科研机构。
二、预算编制要求:
请根据我校有关科研管理文件规定,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好2015年建设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作,未做预算编制的重点建设项目将不能纳入2015年我校科研经费预算。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9月28日报送科研处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5室),电子版发送kyckyk2008@163.com。
联系电话:5668592
联系人: 康卫国
附件:1、菏泽学院重点建设项目2015年经费预算表
2、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14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