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通知公告

菏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菏泽市科技创新突破计划申报的通知

2019年09月02日 16:55  点击:[]

根据菏泽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菏泽市科技创新突破计划申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菏泽市科技创新突破计划申报工作,望各学院(分校)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课题论证,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下:

一、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五大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在每个产业领域梳理 3-5 个技术链条,每个产业选择 1-2 个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开展重大课题研发,集中资金,重点突破,单个项目支持资金100万元。(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类别

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两类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

1.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以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省级研发平台为申报主体,以攻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关键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前沿引领技术为重点,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项目成果必须为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并完成中试,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前景。

2.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应为创新性强、产业化前景好、对产业发展带动明显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延长、完善产业链,对产业转型发展带动作用明显,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菏泽市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或企业省级研发平台的,项目新增投资不得低于300万元,自筹经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核减。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负责人为引进性质的,须提供聘书或工作协议。

4.同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主管部门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已立项支持的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19-2021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四、项目申报

申报书(采用A4纸一式5份)和推荐函(一份)于2019919日前报送至办公楼505室(科研处),电子版发kyckyk2008@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书脊处应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5668592

附件:

2019年菏泽市科技创新突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菏泽市科技创新突破计划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上一条: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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