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成果登记相关要求,现对本次登记的成果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11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实名综合办公楼505反映。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5668592
科研处
2019年4月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层次项目与高层次成果奖励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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