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3日 17:05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社科规划办开始受理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着力研究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问题,加快构建具有中国气派、山东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1.本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以《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为依据,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继续设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发挥学科优势,结合山东实际,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加强对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深入系统地梳理和分析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理基础、逻辑体系和方法论意义,努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要特别注重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八个如何”、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三个如何”、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五个如何”的研究,为发展繁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做出贡献。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    

3.为深入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继续山东社会科学院设立“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项目选题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立足我省省情,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对策建议。研究成果将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的名义,及时向省领导报送。项目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社科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研究或者教学人员均可申报。本项目同时作为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资助项目,研究和经费开支等日常管理工作按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本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9万元,一般项目为3万元。    

4.增设“省社会科学规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专项”。紧紧围绕“四德工程”等我省道德建设重要品牌,发挥学科优势,结合山东实际,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阐释,努力推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我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水平。研究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者紧扣选题研究方向,设计确定具体题目。鼓励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专项”。课题完成时限为2017年年底    

5.为加大对中青年社科人才支持引导,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继续设立“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本课题的选题、申报、评审、管理、经费使用、结项及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按照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有关办法执行,省社科联负责对课题研究全程跟踪管理。本课题的申报者除具备省社科规划办对课题负责人限定的申报资格外,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并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单位是重点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获得985211大学硕士学位之后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较大培养前途的,经两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推荐亦可申报);近5年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2篇以上文章。课题完成时限:应用对策类为1-2年;基础理论类为3-5年。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    

6.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特与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联合增设“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增设“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与省艺术研究院联合 增设“山东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以上专项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确立,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和“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研究时限为1年,“山东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研究时限为1-3年。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按照以上三个专项内容分别注明。    

7.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有关学科建设,本年度继续设立“山东人才发展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社科普及应用研究”、“青少年研究”、“金融研究”、会计研究”及“外语研究”等专项。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分别为XX专项研究。其中,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理论研究,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确立,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不受各单位年度项目推荐指标的限制。专项研究时限一般控制在1年内。    

为促进我省旅游经济发展,与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合作继续设立有关我省旅游发展的选题,申报者可根据指南中的选题内容自行设计题目,申报者应具有相关研究基础,长期关注我省旅游事业发展,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不受各单位年度项目推荐指标的限制。  

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设立审判研究选题,主要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实证性研究,以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鼓励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联合申报。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不受各单位年度项目推荐指标的限制。  

8.201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9.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结项工作,促进多出优秀成果,项目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或报送专著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10.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除了专项有特殊规定的,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鉴定。为扩大山东社科理论界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的,凭当年发表报刊可直接结项。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在公开申报的基础上,各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应按照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推荐指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评,择优报送。各单位上报项目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指标。推荐名额中35岁以下的青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7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年度项目(研究专项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全省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基地项目,申报者应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类别栏注明“XX研究基地”重点、一般或青年项目。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一般项目资助35万元,重点项目资助58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5.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其它事项  

   1.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学校推荐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登录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推荐指标分配说明    

1)、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新增研究专项限项:我校限报3项。  

(2)、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和社会科学普及专项限项:我校限报2项。  

(3)、年度项目和其他专项限额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配套      

 
 

金融专项      

 
 

     

 

外语      

 

专项      

 
 

青少年研究专项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党中央治国理政研究专项      

 
 

会计专项        

 
 

推荐   总数      

 
 

外语专业      

 
 

大学外语      

 
 

菏泽学院      

 
 

4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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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包括《活页》),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活页》和《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一份,申请书5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我校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710日,逾期不候。    

                                  科研处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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